各相关考生:
根据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,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专门组织人员复核了统考科目成绩,现将统考科目复核结果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说明: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核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、漏加、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或登记有无差错等方面。对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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